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研究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复试资格查询模块下载复试通知书,确认复试资格。学院会逐一联系考生,加入复试QQ群。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照我院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和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要以电子版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6)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7)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8)《无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附件3)由学院提供模板,考生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签字承诺,由学院统一保管。若在复试期间和拟录取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则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9日,9:30-17:00;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礼贤楼1205办公室。
通过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外语口语、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反应灵敏性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单独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实行差额复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其中包括5-8min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考生首先进行1-3分钟的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特长爱好、符合学校加分项的情况(可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等。
(3)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2个题目,1-2分钟思考后选择其中1题作答。
(4)面试专家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问,考生当场作答。
(5)依据英语测试专家口述的主题用英语进行现场临时演讲,时间1-3分钟,并与考官进行互动交流问答。学生抽取英文文献试题,1-2min准备,进行翻译。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以及英语文献阅读能力、综合思维能力和逻辑表达能力。
4.面试内容分值情况
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1)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专业的领域的了解;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态度、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考察外语听说能力:能够用英语交流,读懂相关专业的文献并翻译(20分)。
5.复试时间地点
一组:
(1)复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 13:30-18:30
(2)复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礼贤楼1212报告厅
二组:
(1)复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 13:30-18:30
(2)复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礼贤楼2314会议室
6.成绩核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占比50%。在复试成绩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比80%,外语能力成绩占比20%。
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外语测试成绩×0.2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费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五、复试结果公布
我院将于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注:色觉异常的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时须作说明,如果不做说明,录取后体检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同时,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2378
八、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九、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数据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和核实,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本细则由云南大学古生物研究院负责解释。
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2378
云南大学古生物研究院
2026年3月16日